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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本報惠州(廣東)3月25日電 記者鄧新建 章寧旦 由法制日報社主辦、惠州市法學會承辦的“深化廣東省惠州市村(居)委‘法制副主任’制度研討會”今天下午在此間舉行。第九屆、十屆全國政協副主席,北京大學教授羅豪才出席會議並講話,他指出惠州探索的“法制副主任”制度,符合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,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精神,對基層社會治理具有制度創新和實踐價值,值得認真總結和借鑒。
  研討會由法制日報社社長、總編輯雷曉路主持。惠州市委書記陳奕威致辭,司法部法制宣傳司司長查慶九,廣東省司法廳黨委副書記、副廳長楊日華出席會議並講話。北京大學政府管理學院教授、中國憲政研究中心主任包萬超,華中師範大學法學院副院長、城鄉基層法治研究中心主任丁文,廣東省委黨校教授、法治廣東研究中心主任宋儒亮,廣東外語外貿大學副校長石佑啟,華南農業大學教授、廣東新農村法制服務研究中心主任王權典,惠州市委黨校常務副校長黃文新6位專家學者圍繞如何深化“法制副主任”制度先後作主題發言。
  惠州市“法制副主任”制度於2009年起開始試點,經過3年探索,2012年,該項工作被列入年度法治惠民實事在全市推行。“法制副主任”制度給惠州農村基層治理帶來較大改觀:村民百姓遇到利益衝突,不再惡語相向、揮拳動手,而是尋求“法制副主任”協商處理、理性解決;基層幹部碰到問題也不再捉襟見肘、疲於應對,而是有了“法律軍師”出謀劃策、解圍紓困;村(居)矛盾做到了不上交,村(居)遇事不上訪,使大部分矛盾化解在基層。目前,這一基層法律服務新模式已覆蓋惠州全市1249個村(居),共有919名“法制副主任”忙碌在田間地頭。
  在創新基層社會治理、推進農村民主法治上,“法制副主任”制度為廣東乃至全國提供了一個樣本,得到了司法部及廣東省委、省政府充分肯定。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、廣東省委書記胡春華在惠州調研時指出,“法制副主任”工作適應了基層民主法治建設新形勢,為基層民主法治建設和法治惠民找到了好抓手。廣東省人大常委會組織專項調研後認為,“法制副主任”制度有利於培育基層民主法治意識、化解基層矛盾糾紛、融洽黨群乾群關係、滿足基層群眾法律服務需求、營造學法守法用法氛圍、調動多方參與社會治理積極性。
  與會專家學者認為,惠州“法制副主任”制度堅持法治原則、需求導向、政府主導、公益性質,將法治元素導入基層村(居)治理,將法制宣傳深化為實踐,將法律服務延伸至廣大鄉村,將法律人才引領到基層村(居),是依法治國方略的鄉土實踐,是基層社會治理的制度創新。
  在主題發言中,包萬超說,以前,政府大包大攬為群眾辦了很多事,由於被動發現問題、解決問題,老百姓並不買賬。而“法制副主任”的成功之處在於讓農民成為法治建設主體。丁文認為,惠州的作法真正做到了送法進村,做到了眼前與長遠相結合,可以把它稱之為基層治理的“惠州模式”。宋儒亮建議,在深化“法制副主任”過程中,要預防法治目的發生偏悖,警惕因為名利而導致法治形式的走樣。石佑啟指出,要進一步強化“法制副主任”功能,完善各種機制,實現結構多元化。王權典建議明確“法制主任”職責定位,專司村(居)公共事務。黃文新則建議加大“法制副主任”制度建設。“今天的研討會,參會的專家學者為‘法制副主任’制度提出了很多真知灼見,我們將認真吸納他們的建議和意見,進一步深化、完善這項制度,讓‘法制副主任’更好地服務基層治理。”陳奕威表示。
  上午,與會人員實地考察了惠州市惠城區江北街道水北社區、惠陽區平潭鎮陽光村“法制副主任”工作,並與部分“法制副主任”及鎮村幹部、村民代表座談。
  法制日報社副社長周秉鍵、廣東省及惠州市相關單位領導出席研討會。
  (原標題:依法治國方略的鄉土實踐基層社會治理的制度創新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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